游戏代练人员恶意毁号 裁判代练服务经营公司赔偿4.6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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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“游戏代练人员恶意毁号”案,裁判代练服务经营公司赔偿46922.8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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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先生购买某网络游戏账号并充值花费了46922.8元,为加快提升游戏账号等级,在S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代练服务,服务期满后登录游戏账号发现,自己账号中百余名“武将”角色全部被分解删除,且涉案游戏角色一经分解无法恢复。王先生经质问代练人员得知因S公司内部纠纷,S公司的主管授意其实施了毁号行为。王先生找到S公司要求赔偿,但未协商一致,于是将S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S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6922.8元。

S公司辩称,王先生主张的损失金额过高,未考虑到账号的贬值情况。涉案账号的毁号行为系代练人员所为,代练人员为玩家下单后公司在网上或内部群内招募而来,代练完成任务后公司再支付其费用,公司与代练人员仅系雇佣关系,本身没有实施毁号行为,不应赔偿王先生的损失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S公司作为游戏代练服务的经营者,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,应承担违约责任,至于S公司通过何种方式完成该服务,是代练人员还是S公司的工作人员,并不影响其承担责任。在涉案游戏中,“武将”角色是推进游戏进行的重要因素,对游戏的娱乐价值有重要影响,将角色全部删除将导致该账号的娱乐价值极大减损甚至丧失,可以根据王先生购买账号和后续充值的投入成本来衡量损失,对王先生主张的损失金额,法院予以支持。